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 114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 114 年 7 月 23 日 星期三前將相關申請文件資料備妥送至本校學務處曉雯老師處進行文件審核,以利後續申請程序進行。
三、申請人為本校各級學生及教練,統一由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
四、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 1 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優 3 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 2 次成績申請,且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 1 次為限。
五、申請體育獎助金之成績計算期程為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
五、請申請者務必詳閱附件一申請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附件二相關資料檢附說明,並填寫 Google 表單申請表(QR code),並請學生選手至學務處找曉雯老師拿取附件三申請文件檢核表填寫(也可自行下載填寫或繳交當天由曉雯老師審核填寫)。
六、逾時不予受理,請留意申請期程。
七、 google 表單申請表:https://forms.gle/VYntASLw9wSsNxt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