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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玟逸 - 競賽公告 | 2025-04-08 | 點閱數: 32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黃家古厝文化藝術基金會 114 年 4 月 2 日黃家古厝字第 1140402 號函辦理。

二、為了提升兒童對美術創作的興趣與能力,推廣美術教育,並藉由作品表達對家鄉的熱愛,特舉辦本次比賽。透過繪畫活動,激發兒童的創造力與想像力,展現他們心目中的黃家古厝。

三、比賽方式:
(一) 收件時間:民國 114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親送或郵寄至黃家古厝文化藝術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評審)。洽詢電話: 0908-337-207 謝先生
(二) 收件地點: 731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 43-21 號,盧小姐 收 (0912-748-440)

四、比賽資格:臺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組別:

(一)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二)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三)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六、比賽用紙:一律使用 4 開( 39×54cm )圖畫紙或同等大小的紙張,參賽表格以正楷詳細填寫並黏貼於作品背後右上角(參閱附件 P.3 )。

七、比賽主題:以黃家古厝主題為創作題材。

八、繪畫素材:畫紙規格以四開平面繪製,不限紙張材質,惟使用材料限水彩、版畫、貼畫、蠟筆、彩色筆、水墨、粉彩筆…等,媒材不得凸出,亦不得裝框裝訂護貝裱褙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未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九、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 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若有重複送件情形,由主辦單位逕行裁決擇ㄧ參賽;若參展件數不足或成績未達評審認定標準,名次得從缺。
(三)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支付權利金予原作者),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獲選佳作以上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文創商品……)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十、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