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三、因校內需進行初審及後續報名作業,故校內作品收件日期:8 月 30 日(三)至 9 月 27 日(三)
四、送件時,請將作品與附件校內報名表、附件退件切結書填妥後送至學務處衛生組。
五、凡於全市榮獲書法類決賽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於新市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現場書寫之作品送全國進行決賽審查,詳如現場書寫簡章。
六、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 多參加 2 類。
七、比賽類別:
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漫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版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八、作品規格請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