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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玟逸 - 競賽公告 | 2025-08-28 | 點閱數: 46

說明:

一、參加對象:單親家庭之民眾 (限中華民國籍)

二、比賽組別:
A 組 國小 A 組(一、二、三年級)
B 組 國小 B 組(四、五、六年級)
C 組 國中組
D 組 高中(職)組
E 組 大專院校組(含二技、四技、二專)
F 組 社會人士

三、比賽辦法:
◆請先進入 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
表單網址: https://reurl.cc/1Og3vm 
◆應附文件:(填寫 Google 報名表單後,須再將以下應附文件之紙本資料寄至本會)
1 、 2025 年度徵文繪畫比賽報名表
2 、 114/1/1 至 114/10/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3 、參與比賽之作品

◆以下各項比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請務必自行留檔。
◆若因作品未標明清楚或未致電確認,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本會恕不負責。

四、比賽注意項目:

(一)徵文比賽:

1.紙本檔案
A 、 B 組使用600 格字稿紙書寫, C 、 D 、 E 、 F 組請用 word 程式,新細明體 14 號字撰打固定行高 25pt 行距,以 A4 紙張列印,並填寫作品標示單,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黏貼。完成後於信封封面註記姓名、徵文比賽、組別字樣,郵寄至本會地址,請務必保留掛號憑證。

2.同紙本檔案 word 檔案格式,於作品末端請註明聯絡電話、參加組別、姓名、作品主題,並 E-mail 到基金會信箱,主旨請註明姓名、徵文比賽、組別字樣。
3.紙本及電子檔案需同時繳交,無字數限制。

(二)繪畫比賽:
1.A組:作品規格限用八開圖畫紙為限
2.B/C/D/E/F 組:作品規格限用四開圖畫紙為限。
3.繪圖材料可用水彩、廣告顏料、蠟筆、彩色筆、水墨等進行創作,畫紙材質不限,但紙張開數需依規定,不符各組規格者,不予受理參加比賽及不給予評分。
4.作品背面右下角黏貼作品標示單(詳見報名表下方沿線剪下) 並將空格內容填寫清楚。

五、收件時間為114 年 9 月 14 日(日)至 10 月 12 日(日)止,請將申請書及應備文件以掛號寄至本會,收件將以郵戳日期為憑。

六、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x 組 徵文/繪畫比賽申請, 收件地址: 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七、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