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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孟訓 - 人事訊息 | 2020-08-14 | 點閱數: 558

公告編號: 163852

 

簡章內容修訂如下: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般代理教師】

 

一、試教(60%):          

(一)範圍:六年級數學翰林版(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10 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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